8月1日上午,襄都区法院执行局派出干警,拘传1名被执行人,促使履行金额8000元,案件达成和解。
据悉,该案申请执行人于 2020年3月为被执行人搭建鸡棚后拖欠工程款未结,经法院调解,被执行人概不履行法律义务 。
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,考虑到案件的标的虽然较小,但关系着农民工的切身利益。执行法官非常重视,收案的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进行联系,但被执行人一直在外打工,以无履行能力为由拒不履行。执行法官在得知被执行人回家后,立即安排执行干警到被执行人家中将其拘传到法院,迫于执行压力,当场履行了8000元,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,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
襄都区法院坚持以“四型机关”建设为抓手,不断提高执行队伍战斗力、执行力,始终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目标,做到抓大不放小,聚焦小额执行案件,通过据传被执行人促进执行工作落地,以法律的强制力维护胜诉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