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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省(市)联手铸造太行山“司法屏障” 环太行山四省(市)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联席会议暨研讨会召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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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发布时间:2023-09-07 10:40:38 打印 字号: | |

践行两山理念,共护绿色太行。9月5日,环太行山四省(市)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联席会议暨研讨会在河北邢台召开,研讨会以“践行两山理念,共护绿色太行”为主题,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加快推进北京、河北、山西、河南四省(市)建立太行山生态环境跨省保护司法协作机制,积极构建跨区域联动的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,持续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。



最高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刘竹梅,河北高院党组书记、院长黄明耀出席会议并讲话,邢台市委书记杨猛致辞,邢台中院院长赵倩作书面发言。河北高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徐茂明主持。四省(市)高院、部分中基层法院环保审判相关负责人,省内外专家学者代表、论文作者代表参加会议和研讨。

会上,北京高院、河北高院、山西高院、河南高院共同签订《太行山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》,提出建立跨省保护司法协作机制,并确定十一项具体协作事项,加强环太行山区域各法院之间在审判事务、裁判标准、审判资源和法治宣传等方面的协同配合,推动太行山一体化环境区域治理体系建设,促进太行山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。


刘竹梅代表最高法院指出,要坚持系统思维、问题导向,守正创新,聚焦环境资源审判执行主业,就调查取证、立案、送达、执行、异地修复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。要强化协议落地执行,实现环太行山四省市跨区域深度合作,在生态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建设、环境资源案件范围、案例培树机制、生态修复资金支取和跨区域使用等方面有更多探索举措和创新亮点,为推动太行山生态环境保护不断迈上新台阶、助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的新的贡献。

黄明耀表示,河北法院将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任务,发扬环太行山法院的司法协作传统,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,找准着力点与切入点,“抓前端、治未病”,积极推进环境资源案件诉源治理、案源治理、访源治理,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,实现案件政治效果、社会效果、法律效果有机统一。聚焦整体性与系统性,从加强审判执行协作、推动多元共治、加强信息共享、强化交流研讨等方面,推进《太行山四省(市)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》落实。着眼常态化与长效性,持续推进主题教育成果转化,加强对集中管辖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、生态环境修复保证金等诉讼制度研究,不断完善司法协作机制,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,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。


杨猛在致辞时说,邢台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,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达到近10年来最好水平,干涸多年的百泉泉域实现复涌,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。在这个过程中,在省法院指导下,邢台两级法院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。今后,邢台将一如既往地全力支持太行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,健全完善生态环境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机制,着力把邢台打造成为京津冀“大花园”、省会城市“后花园”。同时借势借力四省(市)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,努力做践行“两山”理念的省域示范,为建设天蓝、地绿、水秀的美丽河北贡献邢台力量。


省市相关部门负责同志,以及4名全国人大代表、多家省内外媒体列席会议。



 

责任编辑:赵灼涛